污泥中毒應對措施
在生物處理系統(tǒng)出現中毒癥狀后,首先應通過現象觀察,借助理化分析手段,判明中毒的原因是由進水重金屬超標導致,應對癥下藥,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污水處理廠一般采取外部和內部兩項措施予以應對,具體如下。
一、外部措施
(1)向上級報告水質異常情況
污水處理廠發(fā)現進水異常后,啟動水質異常應急預案,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轄區(qū)環(huán)保部門。
污水處理廠
(2)轄區(qū)污染源調查
污水處理廠向上級報告水質異常情況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對廠外泵站的進水和廠內進、出水進行24 h留樣。組織管線人員對廠外管網的污水進行多次采樣,并根據進水異常的特點對轄區(qū)污染源尤其是排污大戶企業(yè)的污水進行重點排查、采樣,以確定具體的污染源,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廠內生產調控提供依據。
(3)配合環(huán)保局督查
污水處理廠應積極爭取轄區(qū)環(huán)保局的支持,并提供力量配合其開展督查工作,制止企業(yè)超標排污行為,盡快在最短時間使污水處理廠進水恢復正常,符合相關標準,為污水處理廠內部工藝調控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內部措施
污水處理廠在采取外部措施的同時,應根據進水水質異常情況,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對污水生物處理工藝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和控制,以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
(1)進水量調整
在進水異常事件發(fā)生后,控制進水泵房的進水,根據異常程度采用少進水或間歇進水,在保證管道污水不溢流的情況下盡量減少進水量,以防止高濃度的有毒有害污染物進一步毒害生化系統(tǒng)中的微生物,加長生物系統(tǒng)恢復進程。
(2)增加水質化驗頻次
在進水異常事件發(fā)生后,應增加水質化驗頻次,由原來每天1次增加至2~3次,加強曝氣池生物相的觀察,提供更多的工藝全過程水質數據,以便于采取更為科學的工藝調控措施。在水質化驗中,應注意觀察表示活性污泥中毒、解體出現的生物的變形蟲、袋鞭蟲以及輪蟲動物中的旋輪蟲和腔輪蟲和表示活性污泥正常、良好的生物的累枝蟲、鐘蟲、獨縮蟲、楯纖蟲等原生動物的變化情況。
(3)減少回流和加大排泥
在進水異常事件發(fā)生后,在減少進水量的同時,應減少污泥回流量,增加終沉池惰性污泥的排泥時間,進一步減少已留存在終沉池的受中毒污泥回到曝氣池中,適當降低曝氣池的污泥濃度,對污水中的污染物質進行分離或排放,控制污泥膨脹和污泥上浮,將中毒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污泥
(4)活性污泥微生物馴化培養(yǎng)
在上述措施實施后,若中毒程度不深,可采取間歇進水、間歇曝氣的方式對曝氣池進行控制,將好氧池DO保持在2~3 mg/l,以加快活性污泥微生物的增長。在微生物形成較明顯的活性污泥絮體后,可采用連續(xù)進水、連續(xù)曝氣的方式對曝氣池運行方式,改變鼓風機的開啟臺數,使好氧池DO繼續(xù)保持在2~3 mg/l,增加回流量和減少排泥量,可使曝氣池MLSS增加至2500~3500 mg/l,混合液SVI增加至60~100 mg/l。若在生物相觀測到活性污泥有大量的原生動物(如鐘蟲)和少量的后生動物(如輪蟲),說明活性污泥馴化培養(yǎng)基本成功,生化系統(tǒng)已恢復正常。
(5)投加同類型污泥
若中毒程度較深,可從最近的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廠抽運部分活性污泥在曝氣池引種培養(yǎng),以加快本廠生化處理系統(tǒng)的恢復。在微生物有所恢復且水質表征恢復后,逐步開啟進水,緩慢進水,并在環(huán)保部門反饋污染源后繼續(xù)進行采樣分析監(jiān)控。在微生物系統(tǒng)恢復正常且水質表征恢復后,恢復正常運行。
(7)總結經驗
在事態(tài)得到控制,結束應急任務后,污水處理廠應及時對本次事故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并編寫事故分析報告,發(fā)現薄弱環(huán)節(jié)并予以改善,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fā)生。
(8)預防措施
雖然污水處理廠污泥中毒比較少見,但因其突發(fā)性和危害程度高以及不易發(fā)現等特性,應引起污水處理廠管理、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的重視。應定期對此類事故預案進行演練,使全體人員熟知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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